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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们谁都不想发生,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呢,磕磕碰碰难以避免。甚至有些严重的交通事故会导致人员死亡,重大的财产损失。这时可能构成现交通肇事罪这一罪名,想必大家都很好奇关于交通肇事罪立案规定是什么的内容了,下文将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交通肇事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三、交通肇事罪怎么判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以上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交通肇事罪立案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从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需了解其他,欢迎登陆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