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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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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8/23 9:59:35 回复人员: 李向军法律顾问   咨询热线: 189844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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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6/13 9:36:18 回复人员: 李向军法律顾问   咨询热线: 18984481888
近日,有个微信APP入驻我们县城,搞商家联盟,打出O2O,共享经济等新兴理念,我有家人陷入其中,因为担心涉嫌传销或者非法集资,所以特来咨询。
此APP具体操作模式如下:
1,创建商业联盟,拉拢三十家线下实体店铺进入,让每个商家认购价值4950的优惠卡,让商家自行去卖卡。
卡本身没有价值,但是这张99元的卡可以免费享受这三十家实体店的许多项目,例如酒吧的酒免费等等。
目的是为了引流,吸引更多的客人来消费,并以赠送各种等价资源为饵让客户办卡,回收成本。
2,让商户全部入驻APP,类似于美团那样,但凡第一次通过这个APP扫二维码付款的客户将终身锁定成为下线会员,下线会员每一笔消费,上线商户都可以得到返利,说是粉丝流量。如果下线会员中有人也成为了商户,那么你可以提取他流量佣金的50,而他不变。
3,宣称平台不设资金池,只是一个中介交易平台。
4,商家和会员成为自发的推广员,每售出一张卡(99元)即可返利40元,二级售卡,可返还20,以此类推。
目前我了解的情况大多只有这些,也咨询了当地经侦干警,他们表示有点擦边球的意思,但不算传销,毕竟只是买了把刀,还没捅人。
那我想问,要如何才叫“捅人”,要违反什么样的规则,才叫做非法集资,或者传销。
网络上查到传销的三要素
1,入会费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变相收取的门槛费。(这个APP收了,说是平台租金,4999一年,还要认购4950的卡,自行销售)
2,发展下线,拉人头。(这个APP主张的就是分裂式拓展人群)
3,以下线人数的多少和业绩来决定上线收益。(这个APP也是这样的方针,你的下线买卖得越多,你赚得越多)
既然都满足了这三要素,为什么经侦的会认为,这不属于违法行为?我到底该不该支持家人去做这个。
李向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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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5/27 9:13:00 回复人员: 李向军法律顾问   咨询热线: 189844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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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5/5 9:48:03 回复人员: 李向军法律顾问   咨询热线: 18984481888